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为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工作中完成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跨学科、复合型和战略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8年继续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工作。根据《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及整体工作安排 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将开展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等3个资助项目。其中,面上资助及特别资助(流动站)申报工作由设站单位自行组织安排,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由申请人自主申报。请各市、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可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Program3/Default.aspx),了解最新资助项目内容,注意与往年相比变化情况,并根据今年申报要求,尽快通知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基金资助有关情况,做好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项目组织申报事宜。 二、特别资助(工作站)工作安排 2018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工作站)推荐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要求等详细信息请参照《指南》要求准备。现将主要组织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于3月9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方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将纸质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交设站单位审核。 (二)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3月10日—12日期间,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本单位推荐名额,对照纸质申请书审核并提交申请数据,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书(在“设站单位推荐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1份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1套提交至有关单位。其余纸质申请书1份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1套由设站单位自行留存3年。其中,驻济南的省直和中央驻鲁单位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材料直接报送至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驻其他市的省直和中央驻鲁单位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市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请材料报送至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3月14日前受理审核博士后申请材料,在各设站单位报送的《申报情况汇总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博士后申请材料径送或寄送(仅接收EMS快递)至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以投递日戳为准),为不影响工作的整体进度,逾期或非EMS快递方式寄送的推荐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于3月16日前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核定的推荐名额,研究确定我省推荐人选名单,并将申请材料上报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有关要求 各市、各博士后设站单位须高度重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组织工作,鼓励并广泛发动在站博士后积极申请,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认真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经费管理使用工作,充分发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作用,将基金资助与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推动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李慧 电 话:0531-86959280 邮 箱:sdsbsh@163.com 地 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 辅楼西407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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